浙江省出台工程咨询和监理招标示范文本

2017/11/07

  根据建设部《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建市【2017】101号),为配合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全面实施,同时更好地规范监理市场的招标投标行为,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《浙江省建设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》(2017版)及《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》(2017版)。

  此次印发的这两个示范文本,具有以下特征:一是充分考虑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特点,倡导建设管理与专业咨询服务相组合的业务模式;二是尽可能地尊重建设单位的招标意愿,适度把握了建设单位自主权和廉政建设的关系;三是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监理企业的合法利益,排除了最低价中标的方式;四是明确提出了监理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和工作要求;五是提出了总监理工程师需要面试的规定。

  9月18日,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举办了《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》和“两个文本”讲座。协会章钟秘书长详细解读了“试点方案”,就试点方案的指导思想、工作目标、工作步骤、试点内容及保障措施等作了进一步说明。参与“两个文本”的起草单位代表就“两个文本”的主要内容、特点、使用中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事项等作了重点解读。

  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方案的实施,以及“两个文本”的正式印发,必将为我省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,规范工程咨询和监理招标投标行为起到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。

浙江省出台工程咨询和监理招标示范文本

  (徐伟民 提供)